12月27日,歌手陈红与前夫李军的股权纠纷案在北京三中院二审开庭。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了一审判决结果,也就是此前李军方面诉“陈红伪造签名变更股权”判决无效。随后李军发文指“歌手陈红死去一年多的母亲名字又出现在民事裁定书里”,称陈红“欺骗媒体,误导舆论”。
李军微博全文如下:
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我方律师去法院谈话,法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京03民终5714号。歌手陈红死去一年多的母亲名字又出现在民事裁定书里,这是法院的重大错误裁定。陈红本人也有备而来出现在法院门口,接受记者采访,并谎称拿到的是终审判决书,一派胡言,欺骗媒体,误导舆论,再次刻意回避其母亲死亡的事实。我方将向上一级法院纪检部门反映该问题,并请求上级法院调取庭审录像,同时到李善荣户籍地哈尔滨道里区分局调取死亡证明,监督此案件。我方同时提请追究本案第三人李善荣代理人陈军及陈红法律责任。